驱逐出境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53: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869页(206字)
又称“逐出国境”。
把犯罪的外国人或对所在国家社会治安有害的外国人以及无国籍的人递解出国境。是刑罚的一种。
在中国,驱逐出境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可单独适用,也可附加适用。如果由公安机关命令宣布,则是一种行政措施。有一些国家的刑法典将驱逐出境作为一种保安处分。
历史上,驱逐出境常常有更广泛的含义,包括放逐、流放以及将犯人遣送流放地,如古罗马、沙俄就有这方面的历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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