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民主意识与法制观念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58: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886页(304字)

公务员必备的素质之一。

指公务员对民主与法制这两种社会现象的认识、理解、态度、观点和知识的总和。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过程,就是执行国家法律、发展经济、发展民主政治的过程。民主意识与法制观念是公务员履行公务的政治思想基础,也是公务员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主观条件。公务员的民主意识主要表现为:(1)人民是国家主人的观念;(2)维护公民权利的观念;(3)服从多数、尊重少数的观念;(4)行政权力有限的观念。

公务员的法制观念主要表现为:(1)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2)行政管理法制化的观念;(3)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4)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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