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31: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00页(311字)

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选举或者有权机关任命,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其职权,采取各种行政手段,实施各种行政行为。一般可分3类:一是通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而任职的,如国务院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等;二是依法由有权机关任免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部长,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厅长、局长、主任,国务院任命的各部副部长,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行政部门负责人,以及国营企业厂长、经理等;三是一般行政工作人员,如各行政机关的科员、办事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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