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37: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19页(320字)

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产生的、彼此间具有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的社会关系。

分为配偶、血亲及姻亲。配偶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是血亲和姻亲赖以发生的基础。血亲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可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的血亲。姻亲是由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可分为血亲的配偶和配偶的血亲。

亲属之间关系不仅可以产生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如夫妻间、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还可能产生刑法、民法和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后果,如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予以法律制裁;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确定法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顺序;有一定亲属关系是提出回避或自行回避的原因,等等。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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