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集体领导原则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11:32: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67页(352字)

党委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指党委所管辖的工作范围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是党的重要领导原则之一,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工作中的运用和体现。

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必须坚持实行这一原则。凡属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都要根据情况分别提交党的委员会、常委会或书记处、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在党委会内,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决定问题不能由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实行党的集体领导的原则,是从组织制度上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个人或少数人的专断以及隐藏在党内的个人野心家、阴谋家的篡权活动,充分调动委员们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对重大问题做出正确决策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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