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07页(160字)
僧寺之主。
意谓居住寺中,总持事务,也称“长老”、“主僧”。唐姚合《谢韬光上人》诗:“上方清净无因住,唯愿他生得住持。”《景德传灯录》九《灵佑禅师》:“时率林闻之,曰:‘某甲忝居上首,公何得住持?”都是泛指主持。至宋政和三年(1113)改庵主为“住持”,始作为职位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