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63页(228字)
在朝廷医疗机构中从业的医生。
明代设太医院,除为皇室及朝廷臣僚们治病外,还掌管全国医疗事务,在地方也遍设医疗机构。《明史·职官三》“太医院”条载:“外府、州、县置惠民药局。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俱由本院试遣。”又云:“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之医药。”小说从明制。
任医官,即为清河县的医官,第七十五回任医官说“学生该值”,即在县衙中值班从事医疗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