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关
书籍:金瓶梅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7:16: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408页(505字)
设于内河(主要是京杭大运河)水路要冲的税关,以往来船舶为收税对象。
初设时专收钞即纸币,故称“钞关”,后改收银,但钞关之名不变。《明史·食货五》:“宣德四年(1429),以钞法不通,由商居货不税,由是于京省商贾凑集地、市镇店肆门摊税课,增旧凡五倍。两京蔬果园不论官私种而鬻者,塌房、库房、店舍居商货者,骡驴车受雇装载者,悉令纳钞。委御史、户部、锦衣卫、兵马司官各一于城门察收。舟船受雇装载者,计所载料多寡、路近远纳钞。钞关之设自此始。其倚势隐匿不报者,物尽没官,仍罪之。于是有漷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临清、北新诸钞关,量舟大小修广而差其额,谓之船料,不税其货。
惟临清、北新则兼收货税,各差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自南京至通州,经淮安、济宁、徐州、临清,每船百料,纳钞百贯。
……及钞法通,减北京蔬地课钞之半,船料百贯者减至六十贯。”按,“船料”即根据商船的头长尺寸和梁头座数计算应纳的税,头长一丈一尺梁头十六座算为一百料,收钞一百贯,后改为六十贯,景泰元年(1450)减至十五贯。此处写苗青在临清钞关上税,符合明代中后期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