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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仓

书籍:金瓶梅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7:16: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409页(450字)

隋文帝开皇五年(585)始设义仓,在收获时向民户征粮积储,以备荒年放赈。

因设在里社,由当地人管理,亦名“社仓”。后又定积储办法,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

唐元和中改称“常平义仓”。

宋初因义仓久废,收田租附加重建,除边郡外,各地设常平仓和惠民仓。王安石推行青苗法,用常平、惠民仓积谷作为贷本。《明史·食货三》记:明太祖设立预备仓,“选耆民运钞籴米,以备赈济,即令掌之。天下州县多所储蓄,后渐废弛。”《明会典》卷二十二载:明世宗“嘉靖八年题准:各处抚按官设立义仓。令本土人民,每二三十家约为一会,每会共推家道殷实素有德行一人为社首,处事公平一人为社正,会书算一人为社副。每朔望一会,分别等第:上等之家出米四斗,中等二斗,下等一斗,每斗加耗五合入仓。上等之家主之。但遇荒年,上户不足者量贷,半年照数还仓。

中下户酌量赈给,不复还仓。各府州县造册送抚按查考。

一年查算仓米一次,若虚即罚会首出一年之米。”小说所写似影射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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