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书籍:中学生文化百科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1:38: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学生文化百科辞典》第361页(448字)
中国封建时代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因设科考试以举士,故称“科举”。隋文帝时废除为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年)定制每州岁贡士3人。
炀帝始置进士科,开科举制之始端。
至唐代,科举制日趋完备,考试科目增多。考试分地方的乡试与中央的省试两级,合格者赐予“及弟”或“出身”,最后再经吏部试,优者授予官职。宋代增加了殿试,由皇帝亲自试策并问卷。明、清时期,科举制更加完善。科考时间定为三年一大比。
考试科目只设进士一科。考试分四级:院试,产生“秀才”;乡试,产生“举人”,第一名举人称“解元”;会试,产生“贡士”或“中式进士”,第一名者称“会元”;殿试,产生”进士”,第一名者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者,曰“连中三元”(解元、会元、状元)。殿试前三名者(状元、榜眼、探花)立即授职。
宋以后科举均用经义试士。明清两朝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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