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约法
书籍:唐诗典故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8:24:2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陕西人民出版社《唐诗典故辞典》第196页(608字)
【原文】: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沛公还霸上(1),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2),偶语者弃市(3)。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4)。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馀悉除去秦法(5)。诸吏人皆案堵如故(6)。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7)!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
。【提要】:
汉高祖入关,尽废秦法,约法三章,秦民拥戴。
【词目】:
【三章】0930 杨炯《奉和上元酺宴应诏》:“汉后三章令,周王五伐兵”(2.610)。
汉后:汉皇。骆宾王《畴昔篇》:“慎罚宁凭两造辞,严科直挂三章律”(3.837)。宁:岂。
两造:原告和被告。
于季子《咏汉高祖》:“百战方夷项,三章且代秦”(3.872)。夷:灭。
项:项羽。李商隐《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老他日过其门》:“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16.6224)。显戮:杀头示众。
又《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鼎新麾一举,革故法三章”(16.6234)。革故鼎新:除旧布新。又《今月二日不自量度辄以诗干渍尊严伏蒙披览辄复献上》:“愿守三章约,还期九译通”(16.6243)。
九译:指少数民族语言不通,须经多次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