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父五鼎
书籍:唐诗典故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9:24: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陕西人民出版社《唐诗典故辞典》第891页(661字)
【原文】:
《史记》卷一百一十二《主父列传》:尊立卫皇后(1),及发燕王定国阴事(2),盖偃有功焉(3)。
大臣皆畏其口,赂遗累千金(4)。
人或说偃曰:“太横矣(5)。
”主父曰:“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6),身不得遂(7),亲不以为子(8),昆弟不收(9),宾客弃我(10),我厄日久矣(11)。
且丈夫生不五鼎食(12),死即五鼎烹耳(13)。
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施之(14)。
”
。【提要】:主父偃在拥立卫皇后和揭发燕王丑事中有功,大臣们都害怕他那张嘴,向他行贿。有人对他说:“太骄横了吧?”他说:“我幼年从学,四十余年,不能得志,父母不把我当儿子,弟兄不收留我,朋友离开我,我的灾难很久了:大丈夫不能封侯列鼎而食.死当受五鼎之烹。”
【词目】:
【主父五鼎】4231 吴筠《览古》:“主父食五鼎,昭昭成祸根”(24.9645)。
【偃求五鼎】4232 杜牧《春末题池州弄水亭》:“偃须求五鼎,陶祇爱吾庐”(16.5965)。祇:只。爱吾庐:陶潜《读山海经诗》:“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五鼎烹】4233 元稹《答姨兄胡灵之见寄》“孤芳安可驻,五鼎几时烹”(12.4524)。罗隐《雪霁》:“一竿如有计,五鼎岂须烹”(19.7571)。竿:指钓竿:暗用严子陵隐遁故事。
须: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