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声
书籍:音韵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15:30:5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出版社《音韵学辞典》第192页(634字)
音韵学术语。
㈠指开合轻重。《广韵》末附《辩十四声例法》,1.开口声:阿哥河等,并是开口声;2.合口声:菴甘堪谙等,并是合口声;3.蹴口声:忧丘鸠休等,能所俱重也;4.撮唇声:乌姑乎枯,能所俱重;5.开唇声:波坡摩婆,能所俱轻;6.随鼻声:灼(或谓为炮字之讹)蒿考好(原作姑,此从元刻本《玉篇》改)等,能所俱重也;7.舌根声:奚鸡溪等,能所俱重;8.蹴舌下卷声:伊酌等,能所重;9.垂舌声:遮车奢者,能所俱轻;10.齿声:止其始等,能所俱轻;11.牙声:迦佉俄等,能所俱轻;12.声:鸮嚣等,能所轻;13.喉声:鸦加瘕等,能所俱轻;14.牙齿齐呼开口送声:咤沙拏茶,能所俱轻。
此十四声虽列开合轻重之名,实际与开合轻重无涉。
其中或指声母,或指韵母,或指尾音。
近代学者方毅《国音沿革序》认为,此即“六朝时等韵字母之胚胎也”。㈡指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
清代华长忠《韵籁》创此术语。十四声是:1.喉,喉牙之开口;2.舌头,舌头半舌之开口;3.舌上,舌头及半舌之齐齿;4.半舌半齿,半齿之开口;5.正舌,舌头半舌半齿之合口;6.唇外,重唇之开口及侧唇;7.唇内,重唇之齐齿;8.正齿,喉牙之撮口;9.齿上,喉牙之齐齿;10.半喉半牙,喉牙之合口;11.轻齿,齿头及正齿二等之开口;12.重齿,舌上及正齿三等之开口;13.轻牙,齿头及正齿二等之合口;14.重牙,舌上及正齿三等之合口。
此十四声,以发音部位与等呼相揉杂,致使初学者目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