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经济地带
书籍:简明人文地理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3:07:31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人文地理学辞典》第209页(299字)
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对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地带的发展作出了规划。
按照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相结合的原则划分的这三个经济地带,各自所包括的省、市、区是:(1)东部地带:辽、京、津、沪、冀、鲁、苏、浙、闽、粤、海南、桂12个省、市、自治区,未包括台湾省;(2)中部地带:黑、吉、晋、内蒙古、皖、赣、豫、鄂、湘9个省、自治区;(3)西部地带:川、滇、黔、藏、陕、甘、青、宁、新9个省、自治区。我国地区经济的发展,应正确处理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地带的关系,把东部沿海的发展同中西部的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做到互相支持互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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