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128页(319字)
《庄子·外物》:“庄子曰:‘………筌(筌,捕鱼竹器)者所以在(在,捕得的意思)鱼,得鱼而忘筌;蹄(蹄,捕兔器)者所以在兔,得免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庄子在这里以“得鱼忘筌”、“得兔忘蹄”为比喻,并不从消极的意义上使用,承上启下,目的在于比照说明“得意忘言”的道理。后世用“得鱼忘筌”改变了原来的本意,一般都是用在消极的意义上,比喻办事情一旦达到了目的,便把赖以达到目的手段忘掉或抛弃。
唐·张渭《读后汉逸人传》诗其一:“钓时如有待,钓罢应忘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