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共同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89页(447字)

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提出的概念。所谓科学共同体,是指在科学发展的一定历史时期持有共同的信念,共同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的科学家集团。他们是由一群经历了相同的教育和业务传授,吸收了相同的技术文献,获得了相同的学科训练的专业工作者所组成的。由于科学共同体是以共有的范式为基础组成的,因此同一共同体内部的成员在专业方面有着共同的见解,并使用着共同的语言。科学共同体可以分为若干层次。最高层次是由全体自然科学家所组成。低一层次是由不同学科的科学家所组成,如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等。第三层次是由同一学科里从事不同专业的科学家所组成,如物理学里的固态物理学、高能物理学等。一个典型的科学共同体通常是100人左右,个别杰出的科学家可同时或先后属于几个不同的共同体。库恩认为,科学共同体就是科学认识的主体。因为科学尽管是由个人进行的,但科学知识本质上却是集团的产品,如不考虑创造这种知识的集团特殊性,那就既无法理解科学知识的特有效能,也无法理解它的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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