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348页(212字)
《汉书》卷七十五《京房传》:“元帝于是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房自请,愿无属刺史,得除用它郡人,自第吏千石已下。”
西汉元帝时,魏郡太守京房以考试成绩优、劣来任用属吏。后遂用为地方长官用人唯才之典。
唐·杜甫《送梓州李使君之任》:“不作临歧恨,唯听举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