屦及剑及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04:51:1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349页(506字)
《左传·宣公十四年》:“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鲁文公十年,楚庆王到孟诸田猎,因宋公违背了早驾车,带火具的命令,申舟笞击了宋公的赶车人,因而得罪了宋国),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汝),我伐之。’见犀而行(申舟引其子犀见楚庄王,为坚定其伐宋誓言)。及宋,宋人止之。华元(宋军将领)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指失掉独立国的尊位)。杀其使者,必伐我。
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
屦及于窒皇(寝室外庭),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
”
春秋时,楚庄王派申舟出访齐国,因不向宋国借路,经过宋国时被宋人杀了。楚庄王闻讯后,顾不上穿鞋佩剑,便向外跑去,急于发兵攻宋复仇。
侍从们捧鞋的追到寝室外庭,捧剑的追到寝门外,驾车的追到蒲胥市中,才追上楚王,使他穿上鞋子,佩起宝剑,乘上了车子。
后因以“屦及剑及”形容行动迅速坚决,急起直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