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839页(222字)
唐·李肇《国史补》卷下:“于頔令客弹琴,其嫂知音,曰:‘三分中一分筝音,二分琵琶,绝无琴韵。’”
唐·于顿嫂能知音通律,曾一次评论说:倘合奏之乐为三分音响,其中一分是筝音,二分是琵琶音,并无有琴的声韵。后因以用为知音之典。
宋·黄庭坚《寄题荣州祖元大师此君轩》:“满堂洗净筝琴耳,请师停手恐断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