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959页(306字)
《论语·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执鞭,指地位极低为人服务的贱役。所好,合理之道。孔子这段话意为:凡合于道而可以追求的富贵,那末,虽然做贱役,我也可以去做;但是,如富贵不合于道而不能强求,那我还是照我心中认为是合理之道去努力便了。
后用为咏贱役或咏求合理之道之典。
唐·孟浩然《书怀贻京邑同好》诗:“执鞭慕夫子,捧檄怀毛公。”唐·顾况《归阳萧寺有丁行者能修无生忍担水施僧况归命稽首作诗》:“化佛示持帚,仲尼称执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