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读书大辞典》第442页(1069字)
指统治阶层为政治或社会风化的现实功利目的,使用行政或专制手段干预典籍图书正常流通(如编集、印刷、贩卖、收藏、传播、阅读等)的行为。
禁书活动常伴有焚书事件发生。历史中国最早的政治性的禁书是在秦孝公“商鞅变法”时发生的。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嬴政发动的禁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禁书,对先秦文化产品的流传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秦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屡有禁书之举。
北宋苏辙(1039-1112)《乞裁损待高丽事件札子》:“不许买禁物、禁书及诸毒药”。清人乾隆年间为纂修《四库全书》而发动的征书活动,因其“寓禁于征”的方策,对中国封建时代文化产品的积累和毁坏也是巨大的。其它着名的禁书事件有隋禁纬书案、北宋苏轼“乌台诗案”、南宋陈起《江湖集》案、秦桧禁野史案、明方孝孺案、禁戏曲案、清同治禁淫词小说、20世纪30年代禁“反动”书籍、60年代“破四旧”事件等。封建时代禁书常采取颁布禁书律令、转发禁书目录、抄家查禁、删改原本等手段,并常伴有对着者、书贾、读者的迫害制裁和株连。
从晚清始,禁书成为部分藏书家的搜求目标,如清姚觐元、柳亚子、孙殿起、邓之诚、邓实、马隅卿,今人唐弢、王煦华等都有专门收藏。清人姚觐元汇刊有《禁书总目》(咫进斋丛书本,1882),近人邓实汇集有《禁书目合刻》(国粹丛书本,1907),孙殿起编撰有《清代禁毁书目(补遗)·清代禁书知见录》(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雷梦辰编有《清代各省禁书汇考》(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等。以社会风化原因的禁书,历代历朝均有程度不等、范围大小不一的发生,大多以淫秽图书为限,有助于安定社会统治和管理秩序,但客观上不利于历史文献的保存。而政治性的禁书,往往禁锢了人们的思想,直接造成社会思想文化产品的灭绝毁佚,在中国文献史上有很大的破坏作用。
安平秋、章培恒主编有《中国禁书大观》(上海文化出版社1990年版)系统地探讨了中国禁书史上的被禁书目,有较高的学术和史料价值。在世界史上,各国禁书也时有发生,着名者有16世纪罗马尼罗王禁毁书事件、基督教会的禁书、1933年德国希特勒在柏林国立歌剧院广场的禁毁书等。
其中罗马教廷于1559年首次发布禁书目录(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以后,便逐年增补,直至1696年。为此,有许多着名作家和学者的文学作品、学术着作被禁止流播直至毁失。
1948年,应社会文化时势的发展,罗马宗教法庭将《托伦托禁书目录》(1564年修订版)的第40次修订版公布于世。 参见 中国禁书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