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贾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读书大辞典》第443页(1212字)
历史中国社会将贩卖典籍图书的商人称为书贾,亦称“书客”、“书估”、“书友”。
出现于西汉。汉扬雄(前53-18)《法言·吾子》“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这里的“书肆”指称的便是书贾。汉武帝时,书贾很多。
后形成最大的图书交易市场,位于长安太学附近的槐林,每逢初一、十五,太学的生员便与书贾交易图书杂货,盛集如市。故又称“槐市”。
东汉时,王充(27-97?)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到了唐代,由于经济、教育、文化事业的日益发达,在如今成都、洛阳等大都会,书贾的数量很多。
到宋代,“建阳麻沙之书林书堂,南宋临安之书棚书铺风行一时”(《书林清话》卷2),书贾的活动已极其活跃。清人李于潢咏宋代洛阳书贾诗云:“鬻书多在殿门前,板照杭州着意镌。文秀采豪潘谷墨,姚家五色砑光笺。”明代的书业更为兴盛,书贾已广泛活动于都市城乡,营业量也很大。
史载,顾炎武(1613-1682)在游历中,就曾不断依靠书肆:“或与平日所闻不合,则即坊肆中发书而对勘之”、“偶有遗忘,则即坊肆中发书而熟复之”(全祖望《亭林先生神道表》)。据明末藏书家曹溶“挟资入贾肆,可立致数万卷”(《流通古书约》)的说法,则明代的书肆已很多很大了。明清两代,北京尤其是琉璃厂的书贾负有盛名。一方面是因为“京师为人文荟萃之区,二百余年厂甸书肆如林”(《书林清话》),以致于“辇下盛书贾”(叶名澧《上巳日独游厂肆》),笃成定论,另一方面是因为北京书贾的独特服务作风。
书贾“皆工应对,讲酬酢;甚者,读书考据,以便与名人往还”、“于目录之学,尤终身习之者”(《清代野史笔记·海王村人物》)。北京书贾“讲风雅与讲朴学”的风气,加上伙计“和颜悦色,奉承恐后,决无慢客举动”(瞿蜕园《丈北游录话》)的服务,密切了与藏书家的关系,也刺激了明清书业的兴旺,形成了“清代藏书家旅居北京,无不往游琉璃厂,盖搜集善本罔不求之厂肆”(张涵锐《琉璃厂沿革考》)的热闹局面。
以上介绍的书贾,一般都被称为“坊贾”,因其主要以在都市城镇设坊办肆为营业方式。在中国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如南京、苏州、杭州等,都曾存在过同北京琉璃厂相类似的“书肆街”,成为当地引人注目的文化景观。
除坊贾外,在江南还有一种书贾称为“湖贾”,以多系浙江湖州人,又以书舶船往来江南河湖乡村城镇之间而得名。清末学者俞樾(1821-1907)有诗:“吾湖书客各乘舟,一棹烟波贩图史”。
(《武林藏书录》题辞)对于藏书家而言,坊贾、湖贾是其购买典籍图书的重要依靠对象。书贾是历史中国社会文献流通的使者,他们既买亦卖,服务于文人学士,因此被称为“掠贩家”。
有的藏书家还尊称他们为“书友”。叶昌炽《藏书纪事诗》和伦明等人的续补藏书纪事诗都为书贾写有传记。清人器伯《琉璃厂杂诗》称书贾“典坟总汇供搜讨,吐纳流通亦可嘉”。但是,书贾由于其业务的营利性的目的,便多作伪,常混淆和破坏了历史文献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