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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费用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0:41: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61页(817字)

又称“四项投资”或“四项费用拨款”。

企业的技术组织措施费、新产品试制费、劳动安全保护费和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等四项费用。

1.“技术组织措施费”指用于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节约原材料和降低产品成本等采取技术组织措施而添置非主要生产设备的费用。

2.“新产品试制费”指用于企业进行新产品试制的各项费用。

3。“劳动安全保护费”指用于企业为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以及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采取措施,需要添置固定资产的费用。

4.“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指用于企业在上列三项费用之外,添置生产需用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费用,以及由其他单位调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运杂费和安装费。

“四项费用”只能用于添置小量固定资产或非主要生产设备,企业如需要增添主要设备、土建工程,扩建附属企业独立车间等,则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不得在四项费用中开支。凡不属于开支范围的消耗性费用,如进行技术组织措施和劳动安全保护所发生的但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人工、材料等消耗性费用,应列入产品生产成本,也不得在“四项费用”中开支。

四项费用的资金来源:1953-1957年由财政拨款;1958-1961年在企业利润留成中开支;1962-1966年又恢复由财政拨款;1967年起,除新产品试制费仍由财政拨款解决外,其余主要费用并入“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改由企业提留的基本折旧基金解决;1980年批准试行新的企业利润留成办法的企业,其新产品试制费在企业利润留成中的生产发展基金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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