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93页(285字)
为补偿职工额外的或特殊的劳动消耗以及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条件的影响而发给职工的津贴。
工资性津贴的发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职工基本工资的百分比计算;另一种是不管职工基本工资高低,均按同一数量发给。
我国目前实行的工资性津贴大致有:地区津贴、副食品价格津贴、伙食津贴、房贴、冬煤津贴,夜班津贴、以及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因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加工过程复杂、工具和设备不良、从事的工作低于其技术等级而未达到原工资率应发的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