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0:55:2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60页(637字)
国家在价格方面制订的法规,是国家对商品价格的制订、管理、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
是企业制定商品价格的法律依据,亦是制止违法涨价和惩治利用价格进行贪污、哄抬市价、扰乱市场以及投机倒把活动的有力武器。这是商品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法规。
价格法所包括的价格种类有: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运价、以及各种商品的调拨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服务收费等。内容包括:各级物价机构的设置和价格管理权限的分工、制订价格的依据、订价和调整价格的审批程序、各地区之间和各部门之间的价格协调、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物价纪律等。
世界上不少国家制订了相应的立法。如美国联邦法有《克莱顿反对托拉斯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我国在解放以后,公布了一系列价格方面的法规,比较重要的有:1949《关于当前物价问题的决定》,1963年《国务院关于物价管理的试行规定》,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等;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是我国目前价格方面的基本法规。此条例规定,国家对价格管理实行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划分了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职责和权限,规定了企业的价格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权限和职责,详细规定了13种价格违法的行为,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共7章,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