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放开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0:55:2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61页(448字)
原来由国家定价的商品,放给企业定价,实行市场调节。
是价格改革的主要方法之一。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家逐步地放开一大批商品价格。1985年至1986年在价格改革中比较多地采取了“放”的办法。在农产品价格方面,1985年初,国家规定,除粮棉,油料实行比例价合同收购外,其余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在工业消费品价格方面,1985年放了4种,1986年又放了自行车等7种。在小商品价格上,1982年9月放开了160种,1983年9月放开了340种,1984年10月,国家物价局发文,除地方政府认为必须管理的之外,其余小商品价格全部放开,1986年又放开了749种小商品价格,现在小商品价格己全部放开。
工业生产资料中的钢材价格,1984年国家规定计划内2%和超计划部分,企业可以在国家定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1985年国家取消了这一规定,改为计划内2%和超计划部分实行议价。商品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之后,大部分商品价格制定都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