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73页(251字)
城乡集市贸易中由买卖双方自行议定的价格。
属于市场调节价格,是我国价格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对计划价格起补充作用。城乡集市贸易中买卖的商品主要是三类农副产品以及一、二类农副产品完成国家合同定购任务后允许上市的部分,其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自发变动的供求关系的调节,同时受整个国家计划经济的制约和计划价格的影响。加强计划价格对集市贸易价格的主导和影响作用,加强集市贸易价格的管理,有利于发挥集市贸易对促进生产、调剂余缺、活跃市场、满足人民需要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