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01:0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97页(475字)
我国物价管理机关制定、调整物价订立价格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监督全国物价的活动。
国家实行物价管理,依据商品对国计民生影响的大小不同,分别采取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形式。其中国家定价是主要形式。
物价管理的机构设置有三个层次,国务院设国家物价局,管理和监督全国物价工作。对物价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的物价方针和政策、物价法规和物价计划,由国务院制定和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物价部门,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物价工作。各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价机构或物价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中重要的工农业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非商品收费和物资管理费用,由国家物价局和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管理。比较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和非商品收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管理。
其他工农业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工商企业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有定价权;城乡集市贸易的农副产品价格,在国家政策、法令允许的范围内,由买卖双方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