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98页(1238字)
价格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的总称。
它是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价格与国民经济各方面、社会再生产中各个环节,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为了使价格杠杆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充分地发挥它的调节和促进作用,必须建立密切的价格管理体制,对市场商品价格有计划地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
价格管理体系包括价格管理机构体系、各级分权、价格管理形式、价格管理方法、价格管理制度、价格监督和检查、价格信息、现代电子计算技术在价格管理上的应用等。
1982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曾对有关价格管理问题,作过具体规定。
价格管理体系,由各级政府物价局、专业系统物价处、科,企业的物价处、科或分管物价工作的科室组成。
这三个系统管理价格的任务各有所侧重。目前,我国物价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
各级分权。指各系统、各级价格管理的范围、审定价格的权限。对实行国家定价、实行国家指导价格的商品,国家规定了各系统、各级价格管理目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中央管的商品价格及劳务收费标准较多。
近几年,逐步扩大了地方价格管理权限,并给了企业一些定价权。今后,地方和企业价格管理权限仍有扩大的趋势。
价格管理形式。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和商品定价方式不同所确定的价格类型。1987年9月11日颁发的《价格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价格管理采取直接管理和间接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
价格管理方法。国家对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换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价格关系所进行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方法。价格管理形式:有直接与间接、行政、经济和法律办法之分。过去主要用直接和行政办法管理。现已在逐步过渡到以间接的、经济和法律的办法管理价格为主,并辅之以直接的、行政办法。
价格管理制度。
包括物价管理条例、农产品收购价格管理、工业品出厂价格管理、市场集市贸易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与检查制度等。价格管理制度,取决于经济和价格管理模式。
目前,在新旧价格模式交替中建立的一套价格管理制度,具有过渡性。今后,随着新的价格管理体制建立,还必须要建立一套相应的价格管理制度。
价格监督和检查、价格信息,现代计算技术在管理上的应用,都需要逐步建立和健全一些制度,以便于统一行动,有章可循。
价格管理体制,取决于经济管理体制。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经济体制,价格管理体制,也必须与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