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202页(220字)
一般认为,物价总水平上涨或下降不到2%叫稳定或基本稳定,物价总水平上涨或下降超过2%叫波动,其中上涨率达到两位数(即超过10%)是较大的波动。
物价稳定或基本稳定,是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重要前提,是经济稳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有计划地发展经济,组织国民经济的平衡,包括财政收支的平衡、信贷收支平衡、物资供求平衡来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