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检查人员守则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01: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202页(362字)
物价检查人员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的一些原则。
1986年6月10日国家物价局颁布了《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共有八条: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努力学习物价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③严格执行并积极宣传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④查处案件要注意调查研究,实是求是,手续完备;⑤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有错必改;⑥遵守纪律,不吃请,不受贿,不以权谋私;⑦文明检查,礼貌待人,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人民来信来访;⑧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国家物价机密。
这个《守则》适用于专职物价检查员、职工物价监督员和街道义务物价检查员,对模范遵守《守则》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守则》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