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281页(307字)
也称加权倒数平均物价指数。
用加权调和平均数公式来计算的物价类指数或总指数。若只能知道商品价格和报告期商品收购(或销售)额的资料时,则可用加权调和平均公式计算物价指数。
其公式为:
式中p1q1为报告期收购(或销售)额,K为单项商品价格指数(也可直接写为)。加权调和平均物价指数公式,在形式上虽与综合物价指数公式有所不同。但其分子、分母指标的经济内容,同综合物价指数是无异的,其计算结果也完全一样。在实际工作中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等都用这种公式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