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31页(221字)
由于生产资料商品性质的日益恢复和逐步进入流通,物资部门要求改变“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作价原则,与消费资料一样获取合理利润。
为此,经国家批准,1980年国家物资局正式提出了“合理计费、合理盈利”的原则,冲破了长期以来的传统规念。但是,这里的“合理盈利”仍然是低盈利,只是对原来“以收抵支,收支平衡”原则的否定,并不是指达到平均利润率,也不是指生产资料要以价值的转化形态——生产价格为基础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