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税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28: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02页(485字)
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享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是差别关税的一种形式。
亦称反津贴税、低销关税、补偿税。进口商品在生产、加工买卖、出口的任何过程中接受本国政府或非官方组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给予的奖金、补贴都构成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但外国政府对出口商品退还的捐税一般不算作出口补贴。反补贴税一般是按进口商品所接受的补贴数额征收的。目的在于抵销进口商品由于得到补贴而具有的特殊便利,从而增加它的成本,低销其所享受的补贴金额,削弱它在进口国的市场上同进口国的同类商品进行价格竞争的能力,以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保护本国的工业和市场。
反补贴税的税额,《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规定,进口国在征收反补贴税时,税额不得超过该商品所得到的奖金和补贴额。但是,进口商品实际获得的补贴数额难于确定,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实行超额征收,以抵制对方国家在该商品的出口上采取的各种奖励措施。
反补贴税最早是19世纪未英国对接受出口补贴的欧洲砂糖实行的,其后美国等相继效仿。目前,反补贴税已成了资本主义国家争夺商品销售市场的一种重要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