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26页(190字)
把本国货币同另一金本位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价的汇兑制度。
亦称“虚金本位制”。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国内并不使用金币,纸币也不能兑换黄金,只是把本国货币同一金本位国家货币规定了一个固定比价,把外汇基金存放在该国,通过无限制买卖外汇,实现本国货币同金本位国家货币的联系。实行这种附庸的货币制度,必定使本国的金融和对外贸易受到外国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