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当地交货价格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33: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37页(329字)
卖方在出口国家的内陆完成交货义务的价格。
通称Franco(意大利文)。卖方当地交货可分为商品所在地或原产地交货和通过内地运输在铁路或其他约定地点交货两种情况。前者包括:工厂交货、矿山交货、农场交货和仓库交货;后者包括:铁路交货、卡车交货和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交货。
采用此种价格时,卖方只负责在出口国家的内陆约定的交货地点,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货物及有关凭证,并负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完成交货手续后,即可收到货款。卖方不再过问货物的实际出口情况,也不负担交货后的任何费用和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以及为提运货物而支出的打包费、装运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买方负担。这种价格条件,多用于陆地接壤国家间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