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46页(242字)
涉外企业产品的销售市场。
包括国际和国内市场。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原则,鼓励涉外企业产品销往国际市场,同时也允许其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但在一般情况下,为保持国际收支平衡、鼓励出口创汇,要求涉外企业能够做到外汇平衡,将产品大部分或部分销往国际市场。
但对于提供先进技术,并且是我国需要进口的产品,我国将提供部分国内市场,如果技术特别先进、我国急需大量进口、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又有竞争力的产品,内销比例则可以增大,甚至可以大部或全部在中国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