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人医疗收费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40: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74页(360字)
在我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及华侨等在国内医院门珍、手术、住院等的医疗收费。
50年代至60年代,对外国人的医疗收费标准与国内众群基本一致。1962年和1965年分别制定了对外轮海员和外宾的收费原则,略高于国内群众收费标准,但仍比国外医疗收费标准低得多。1975年,根据不亏、少亏的原则,比较全面地调整了对外国人的医疗收费标准,一般高于国内群众标准3~5倍,但仍低于国外水平。
对外国人医疗收费,过去集中在卫生部等部门统一规定。鉴于全国的医疗条件不同,做法不一,1985年把对外国人的医疗收费标准的调整和管理权限,下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明确了对不同对象的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