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课费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42: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88页(373字)
又称兼课酬金。
教师超额劳动报酬的一种。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他社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课、以课时为计算标准,按不同等级得到的劳动报酬。一个标准课时为45分钟,不足45分钟按半课时计算。兼课费根据讲投内容、范围、对象以及讲授者技术职称区别对待,并分成相应的等级,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兼课费的等级标准,参照财政部、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和各地区实际情况拟定。如目前高等院校兼课费的等级标准是:正副教授每课时6元、讲师每课时5元、讲师以下的每课时4元;中等专业学校、技校、中学兼课费一般每课时1.5元或2元。在离家较远地区兼课,兼课费还应包括住宿费、交通费、午餐费及其它补贴。兼课酬金原则上归授课教师个人所有。兼课酬金超过国家规定的个人收入标准时,依法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