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44:3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01页(423字)
亦称“生命保险”。
人身保险的一种。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由保险单位(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自己所需要与交保险费的能力决定。
人寿保险按演变程序分为三类:①定期保险。
如被保险人在期内死亡,则保险人付给事先指定的受益人保险金额;期满保险终止,保险费不退。②终身保险。
如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终止,受益人领取保险金额。③两全保险(又称混合保险)。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付给保险金额金;若保险期满未死,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额。
后两种保险带有储蓄的性质。还有简易人寿保险,性质与两全保险相似。人寿保险,从保险金给付方式看又有两种:定额保险与年金保险。
前者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或活满一定年龄时一次付给保险金;后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从某一时间起按年或按月领取一定金额,至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一定年限止。保险人责任还包括对意外伤害致被保险人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