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44:3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00页(339字)
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向违法超标排污染者收取的费用。
征收排污费是对超标排污者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经济手段,目的在于促使企业对污染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排放的污物符合国家标准,从而将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在当地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18条第3款规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凡违反本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本法第五条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治理,缴纳排污费。”对征收排污费的标准和程序,在《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和《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均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