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646页(268字)
以交货地点为标准的价格术语之一。
采用这一价格条款时,卖方负责将货物运上飞机,交至空运承运人后,立即给买方汇去按合同规定的有关货物运输单据和装运通知,并负担装机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完成上述手续后,卖方即可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
买方接收货物后,即对该批货物拥有所有权,同时,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并负担包括飞机运费、卸货费在内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按合同规定付给卖方货款。
由于这一价格条款对买方极为不便,且买方承担的风险过大,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