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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分号运价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04: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653页(592字)

货物分等运价的一种。

我国铁路运输部门对不同种类货物在同一里程区段内按运价分号制定的差别运价。铁路部门在货物运输中,由于所运货物的自然属性和用途不同,为了体现各类货物运输成本的差异和国家经济政策要求,必须将货物划分为若干类。在每一类中又分为若干项,分别确定运价号,再按不同运价号制定相应的基本运价率。根据铁道部现行规定,铁路整车货运分为10个运价号,其中1~9号运价号在同一里程区段内,由低到高,第10号是发货单位自备或租用铁路车辆和机车的运价号;零担货物运输从11~15号,分5个运价号。

以上根据货物种别所采取的分号运价,仅适用于一般普通货物。如所承运货物由于体积和危险等特殊因素,而其对应之运价率又不能合理反映这些因素时,就必须在规定的运价率基础上进行加成计算,如铁路承运爆炸品、放射性同位素、钢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无论是整车、零担运输,均在已定运价率基础上加成50%;服装、鞋帽等零担运输,加成率为100%等等。

各种货物是否加成和加成幅度多少,均由铁道部规定和调整,并在《货物运价分类表》中明确注明。铁路集装箱运输分1吨和5吨两种箱型,每种箱型分书报、杂志、印刷品等和其它货物两个运价号,根据不同运价号在同一里程区段内实行不同的差别运价。集装箱货运中,如同一箱型内出现两种不同分号货物混装,按其他货物的运价号查找适用的运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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