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交货价格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06: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668页(414字)
亦称卖方当地交货价格。
国际贸易中卖方在出口国家的内陆约定地点完成合同规定交货义务的价格。这种价格条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商品的所在地或原产地交货。
包括工厂交货价;矿山交货价;农场交货价和仓库交货价。二是通过内地运输在原发货地的铁路车站或其它的约定地点交货。包括铁路交货价(指定起运地点);卡车交货价和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交货价。内陆交货价格由于买卖双方在出口国家的内陆约定一个交货地点,卖方只负责在这个约定的交换地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有关凭证,并负担在此地交货前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卖方在完成交货手续后,即可收取货款,而不再过问货物的实际出口情况,也不负担交货后的任何费用和风险。
办理出口手续,以及为提运货物支付的打包费、装运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买方负担。因这种价格条件对于买方很不方便,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常用,只适用于陆地接壤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