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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制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26: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820页(343字)

西方国家的政府为了防止生活费用的不断上涨而对商品和劳务价格实行的管理。

物价管制一般在战时采用,但一些国家在通货膨胀的压力增加时也曾在和平时期采用。商品和劳务价格一般固定在指定时期(通常是紧接在宣布管制日之前的时期)所流行的最高水平上。

除非证明确属必要,否则以高于所规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如1971年8月15日,美国曾宣布冻结物价90天,以制止通货膨胀。

1971年11月13日以后,物价委员会试图将物价的增长控制在每年2.5%以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物价管制计划不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那样全面。

1942年 4月28日颁布的“最高价格总条例”,按不同的销售单位将商品和劳务价格冻结在1942年3月流行的最高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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