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竞争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830页(738字)
美国经济学家约翰·莫理斯·克拉克1961年提出的一种为垄断竞争辩护的理论。
这个理论最初称为“可行竞争”概念。所谓“有效竞争”,在克拉克看来是指一种“可行的”、“有用的”、“健康的”起“积极作用”的竞争。现在实际存在的“不完全竞争”即(垄断竞争)特别是少数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即寡头竞争),就是这样的一种有效竞争。克拉克认为,纯粹的、完全的竞争不过是一种理论上的分析工具,它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今后也不会发生的,现在有的或可能有的最有效的竞争形式只能是那些不完全竞争。
不完全竞争只要能保持竞争力量的“建设性的特点,”就要比理论上的完全竞争好得多,因为它可以把竞争的刺激性同对进步所必需的大规模生产与应用科学结合起来。克拉克认为,从短期看,在经济萧条、需求萎缩的情况下价格会下跌,各个企业开工不足,资源不能充分利用,收入不能弥补全部成本,从而长期处于萧条状况。
相反地,在不完全竞争下,无论在经济繁荣或经济萧条时都可以使价格弥补平均成本,这样的竞争才是有效的。从长期看,潜在竞争的存在和替代品的不断出现,也会使不完全竞争成为一种有效竞争。再者,在长期内,技术进步将使各种商品相互替代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不断出现新的替代品,这也可以对限制产量抬高价格的倾向有抑所制,从而使大企业之间的竞争成为一种有效竞争。
此外,大企业经济活动的多样化,也是使不完全竞争成为有效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之,在克拉克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竞争形式,不管有多少缺点,也比纯粹的、完全的竞争要好得多,因为对完全竞争的背离,不但和进步不可分割,而且为进步所必需,可见克拉克的有效竞争论,是一种公开地为垄断资本辩护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