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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

书籍:犯罪学大辞书 更新时间:2018-09-18 12:32: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甘肃人民出版社《犯罪学大辞书》第867页(548字)

未婚单身男女经双方自愿协议约定,通过一段时期的同居生活,以测定彼此性格、性生活等的和谐程度,并最终决定是否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行为。

试婚是以将来可能缔结合法婚姻为目的,先行建立固定、连续、持久(或打算持久)的婚前性关系并共同生活的行为,本质上属于非法同居。有别于一般的婚前性行为。

试婚协议除载明试婚的条件、方式与期限外,一般还要明确双方在试婚期分别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协议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协议多数订立于试婚前。过渡性或临时性婚前性关系发展为试婚关系的男女,则于试婚期间订立协议。在试婚过程中,双方通过深入而亲密的相互表爱并接受快乐,获取性经验及性知识,并相互协调,以增进对自己与对方的了解,为将来正式结合创造条件。一旦试婚者发现无法建立良好的性关系或存有其他不适,试婚即告失败。

在此前后出现的财产、子女等纠纷,法律一般不予正式保护。但根据英国的同居规则及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试婚男女仍享有部分法定权利,如有时被遗弃方能享受赡养费;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前提是双方物资和必需品须合计在一起等。

由于试婚男女意在逃避婚姻的法律约束,故我国视试婚为违法行为不予法律保护。在这点上,试婚迥别于事实婚。

此外,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的“走婚”等民俗不属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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