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303页(212字)
【释义】:
主谓 指阴谋败露。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4载,传说秦桧曾同妻子王氏在东窗下密谋杀害忠臣岳飞。桧死后,王氏叫道士招魂,看见秦桧在阴司受审。
桧对道士说:“可烦传语夫人,东窗事发矣。”《再生缘》57回:“闻圣谕,怦一惊,依稀霹雳打头顶,东窗事发难收拾。”△贬义。多用于阴谋方面。→露出马脚 走漏天机 泄漏天机 秘而不宣 事以密成 天机不可泄漏。也作“东窗事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