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1534页(133字)
【释义】:
偏正 谓明知法律禁止,却仍然去做犯法的事。
《后汉书·冯勤传》:“崇山、幽都何可偶,黄钺一下无处所,欲以身试法邪?”△贬义。多用于劝戒或警告人不要心存侥幸,故意犯法。→知法犯法 奉公守法 居官守法 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