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书籍: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9 19:15:2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1626页(320字)
【释义】:
其他 《左传·僖公十年》载:晋献公死后,晋大夫里克先后杀公子奚齐和公子卓,以及大夫荀息。
新君晋惠公即位后杀里克。将杀里克时,惠公派使臣对他说:“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
后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指随心所欲地诬陷别人。姚雪垠《李自成》2卷27章:“‘可是,老徐,李自成没有什么罪名,咱们收拾了他,对别人怎么说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贬义。用于指罗织罪名,诬陷无辜者。→故入人罪 罗钳吉网 莫须有 罪有应得 不打自招。
也作“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也省作“欲加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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